时间:2016-09-09 18:50:33  热度:0

劳务派遣工同样可以享受年休假

只要是符合年休假条件的派遣国外的劳动者都可以享受年休假,无论是劳务派遣的用工,还是其他何种形式的用工。
       

2014年3月,赵某与中石化指定合作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务派遣合同,随即被派到非洲的津巴布韦实业公司工作。2015年年底,赵某向津巴布韦当地的实业公司提出要休5天带薪年假,但被拒绝。2016年3月,赵某与某劳务派遣公司终止合同后,向当地大使馆提出劳动人事争议,发回国内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实业公司支付未休年假5日工资收入的300%,共计5200元。

仲裁委经审理认为,《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14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3条规定条件的,享受年休假。”本案中,赵某被派遣到某实业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2015年期间应当享受5天的年休假。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未休年休假工资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